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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报名条件(护理、药学、公安、监所)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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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护理学(专科)报考对象:本省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从事护理(助产)专业工作,具有护理(助产)中专毕业学历或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取得护士(助产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护理(助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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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专科)报考对象:本省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从事护理(助产)专业工作,具有护理(助产)中专毕业学历或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取得护士(助产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护理(助产)人员。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报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老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药学(独立本本科段)报考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化学、护理、生物及药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以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从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公安管理(本科段)报考对象:鉴于公安管理专业的行业特点,报考人员限定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以及福建公安专科学校学生(毕业生)。 

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报考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正在读大专的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及职工,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且具有大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人员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亦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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