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山东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4〕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4〕9号)精神,
一、组织领导
(1)组织结构
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生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2)工作职责
1.免试升本科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团结协作,确保综合考试录取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退役大学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二。注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
3.未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考,处于暂停期的;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注册前处分已解除;
5.身体健康;
6.取得山东省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报考我校。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数
四。综合检查和评估
1.被检查对象
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服役期间未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考试方法
参加网上面试。
3.评估方法
免试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试采取职业技能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官随机进行开放式问答,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知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准入原则
1.服役期间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考生,免试综合,直接录取。
2.报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人数不超过免试招生计划专业,我校全额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专业时,按职业技能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人数录取。
六。注释
1.第一轮志愿未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在4月1日填报一个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尚未录取志愿且有调剂对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学生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调剂的原则录取。
3.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校毕业证(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等材料按要求到我校报到。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4.免试高考通过的退役大学生考生,须将其档案转入我校,参加脱产培训;未报到入学并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退役大学生考生,不再享受免试升本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