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 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 则如下: 1.已合格 毛泽东思想概论 、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和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中任意两门课程,可 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可顶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或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 2.已合格 高等数学(二) ,可顶替 线性代数 (经管类) 和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两门课程。 3.2005年6月前合格的 中国税制 、 成本会计 、 管理会计 ,以及七门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如果 取得此十门课程中任意三门单科合格证,可以免考公共外语。 4.已合格 财政学 、 货币银行学 ,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 5.2024年前合格的 基础会计学 、 管理会计(一) ,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该专 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除外)。 6.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见本网页自考频道内 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