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24]1号)精神,在征求主考学校意见基础上,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和我省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的报考情况,经研究,决定停考信息技术教育等专业(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见附件)。从2024年下半年起,停考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从2024上半年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课程考试。从2024年上半年起,不再办理停考专业毕业生手续。未能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建议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2024年下半年至2024年下半年期间,优先选择本专业独设课程的考试。2024年上半年和2024年下半年仍可参加其他专业安排的公共或共有课程的考试。
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向考生进行宣传。
附件: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