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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考试简介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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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决定,2019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截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决定,2024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截止2024年度,累计有13.8万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考评结合)取得资格证书。2024年报名人数达5万人,比2024年增长了12.92%,这对缓解我国高级会计人才短缺现象具有积极影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
各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协商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党中央、国务院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统一简称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各省一般评审前要准备好的各项证书如下:(具体以当年各省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
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发布的评审政策,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破格条件各有差异。

一、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二、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与题型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案例分析题(开卷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报名时间会计师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02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

2024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1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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