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纳入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4〕9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实际,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潍坊科技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潍坊科技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2843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广金街1299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体制和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编制学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学校至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十二条本科招生计划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入场
第十三条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4〕9号)要求录取。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凡在大学学习期间受到记过、留校观察、报考前未解除纪律处分,2024年8月底前未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学制:一般为二至四年。
第十九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由该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院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2024〕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形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教发〔2024〕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为专科生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名时不能提供大专毕业证的,不能报名入学,学校将取消你的入学资格。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登记,取得学籍。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予以辞退,并负责善后事宜。通过免试本科录取的退役大学生考生,需将档案转入录取高校,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不公布本科考试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我校保留对任何以潍坊科技学院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广金街1299号潍坊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2700
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学校网站:http://www.wfust.edu.cn/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wfust.edu.cn/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潍坊科技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