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自考公告

重庆文理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重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 来源:
  • 阅读:
导读:
根据《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重庆市2024年高考招生实施方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如何做好2024年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高考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大学生士兵招生规定。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大学新生)从重庆入伍,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并于2024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

2.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入伍,2024年退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本市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大一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并于2024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

(2)资格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如果在学校受过处分,到报名时,处分影响期已过,学校已书面正式解除。

2.学习成绩良好,能够顺利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市教委批准,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7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应专业、专业类别及学费标准见附件1。

三。综合评估方案

报考我校免试的退役士兵,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综合考核主要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和任职期间的表现等进行。,做出客观评价,选出最佳人选。

(一)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具体日程和要求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志愿填报必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本专业对应关系的相关规定。

(二)综合评估安排

综合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将提前在我校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期间立功材料、所在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格式不限,须有学校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专业课成绩单(学校主管部门盖章)、表彰(奖励)证书等材料;相关材料扫描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的方式提前命名并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参加现场考核。

(3)综合评估方法

综合评估采用学校评估专家组组织的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人。同一招生专业原则上采取相同的面试方式。面试过程录音录像。

(4)综合评估的内容和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调查。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强调考察考生的思想作风、道德修养、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评估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介绍(5分钟)。要求考生在5分钟内就以下两个方面做PPT报告或口头报告:

考生基本信息:大学期间的一般表现,包括学习成绩、知识水平、各种奖项;

专业性:包括对专业知识的掌握、专业技能、学术竞赛成绩、未来学术发展规划等。

第二场:考官提问交流(5分钟)。考官在第一环节提问并与考生交流。

(5)综合评估结果

综合考核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本情况× 20%+专业能力×60%+提问与沟通表现×20%。

(六)考核加分规则

《好兵》中被评为部队“四有”的考生,在综合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最终得分=综合考核得分+加分。

(7)准入原则

1.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面试综合考核成绩高于60分的,直接录取;其余专业招生名额按面试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面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当某专业最后一个录取名额总分并列时,以加分较高的考生录取。加分项目成绩并列(含0分)的,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4.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备案。

我校将在面试结束后3天内公布拟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所报专业、最终成绩、录取结果、教务处和纪委电话等。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费用

“本科”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同年级同类别本科学生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相关文件收取。

动词 (verb的缩写)学籍管理

(1)2024年9月,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院系完成2024年“本科”学生注册工作。

(2)经重庆市教委批准录取的学生,升入2024级本科专业,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

(3)大学刚毕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同性质、同类别的学生相同。毕业时,对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2002〕15号文件规定,在毕业证上注明“就读于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字样;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条件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不及物动词保障和监督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在“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七。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我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考生参加综合测评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到证(准考证)。入学时需要进行体温正常测试,通过两个代码(健康代码和旅行代码),扫描场所代码,并在48小时内出示核酸阴性证明。禁止考生和外来车辆进入学校。请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信息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402160

电话:023-49891935

重庆文理学院纪检监察室:023-49891717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