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4〕12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高考(以下简称“高考”)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贵州黔南经济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专业课的组织和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院面向全省招收2024年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由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具体可参考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高校招生网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应用条件
(1)2024年我省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2024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当年普通专科毕业资格(毕业证书);
(2)身体健康;
(3)良好的思想品德;
(4)学生在校通过过程性考试。
四。专业考试
(1)网上文化成绩考生于5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我校负责审核考生的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报专业志愿无效。
(三)专业课考试时间:2024年5月21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考试由我院组织(命题、考试、评卷)。
点击查看:贵州黔南经济学院2024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五、准入原则
(一)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确保选拔质量。
(二)学院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人数,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抽取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3)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报考我校“本科”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总分(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最高分到最低分选择专业。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考试成绩再次相同的,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合格生源不足专业的剩余计划。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发〔2024〕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后发现不适合在校学习的,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七。资格审查
入学三个月内,新生由学校进行复检。复试不合格者,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以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被录取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受到严惩。
八。费用
(1)按照记录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
(二)“本科生”享受与本科生同等的待遇。学校的奖学金措施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毕业(学位)授予
录取到我校的学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有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黔南经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黔南经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贵州黔南经济学院
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全日制高校
办学性质:民办高校
学院代码:4152024648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建设西路402号
邮政编码:550600
电话:0854-7065555,7065553
招生监督电话:0854-7065551
网站:http://www.gzsu.net/
本章程由贵州黔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规定如有调整,以省教育厅、省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法规政策为准。
贵州黔南经济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及对口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