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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动力工程师证怎么考,热能动力工程师报考条件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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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与动力工程师具体的要怎么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适用于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1、报考条件根据市人事局、市建委(津

热能与动力工程师具体的要怎么考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适用于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3〕34号)文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基础考试

①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新旧专业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③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2)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①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②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③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④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⑤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⑥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3、考试科目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4、考生应注意的事项

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暖通空调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相近专业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环境控制与安全救生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热能与动力工程制冷与低温技术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动力本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程热力发动机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含锅炉、涡轮机、压缩机等)热能工程制冷与低温技术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煤化工(或燃料化工)食品科学与工程冷冻冷藏工程(部分)相近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贮运工程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石油天然气贮运工程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给水排水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相近专业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其他工科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需要考什么证书

需要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详见专业对照表,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专业对照表,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扩展资料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人才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源转换与利用和热力环境保护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适应和创新能力,较高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的高级人才,以满足社会对该能源动力学科领域的科研、设计、教学、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人才需求。

学生应具备宽广的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热学、力学、电学、机械、自动控制、系统工程等宽厚理论基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与自动控制技术方面的知识。

毕业生能从事能源与动力工程及相关方面的研究、教学、开发、制造、安装、检修、策划、管理和营销等工作。也可在本专业或其它相关专业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热能与动力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热能的工程师证怎么考

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

(2006年1月13日修订)

文号:国网人才评价[2006]2号发布日期:2006-1-6

为了便于大家准确掌握申报条件,正确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特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明确规定如下:

一、计算现有资格取得年限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含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及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后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每年相应工作安排通知中所明确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年度(即:申报年度)12月31日为准。

二、取得双学士学位可按硕士学位对待。即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后满2年或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后满4年,可直接考核认定中级资格;中级资格满4年,可评定副高级资格;副高级资格满5年,可评定正高级资格(仅适用分正、副高的系列)。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一般应符合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以下简称:现资格年限)、工作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本专业年限)和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下简称:资格后本专业年限)要求。

“现资格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现已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

“本专业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参加工作后所从事的与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系列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

“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分为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

1、申报中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可申报中级资格。

2、申报高级资格。大学本科毕业,中级资格年限满5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5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3年;硕士学位,中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博士学位,中级资格年限满2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2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1年,可申报高级资格。

3、申报正高级资格。具备规定学历,高级资格年限满5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5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3年,可申报正高级资格。

4、关于双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双学士学位者,如果在现资格前取得第二个学位,则资格后本专业年限从取得现资格时间算起;如果在现资格后取得第二个学位,则资格后本专业年限从取得第二个学位时间算起。

5、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为公务员。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为公务员,属于首次参加资格评定的人员,其本专业年限的基本要求为:大专毕业后(含后续学历,下同)满7年、本科毕业后满5年,可直接申报评定中级资格;本科毕业后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2年,可直接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本科毕业后满15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12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7年,可直接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

6、关于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对于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的人员,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需严格执行人事部有关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即:博士学位,中级资格满2年;硕士学位,中级资格满4年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中级资格满4年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大学专科毕业,中级资格满5年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1年,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详见附件一)。

四、申报者必需提交有效的“外语合格证书”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证明”(详见附件二)。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所在单位根据免试规定出具“免试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者在履行申报(报名)手续前,要仔细研读所申报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认真对照进行自我评价,确信自己不仅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条件”(含本申报规定),而且已达到了《评审条件》的“评审标准”(即: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业绩与成果)的规定要求。

其中,申报者必需按其申报专业“评审标准”所规定的数量要求,提交取得现资格后本人撰写的论文(已发表)和技术报告等作品(如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规定:“独立撰写2篇及以上技术报告”或“2篇及以上学术或技术论文”):

1、关于论文、论著。发表或经学术交流或经学术部门评选的“论文”或“论著”,申报时须提供书、刊的封面、目录(交流或评选的证书)和本人撰写的内容即可,不必将整本书、刊一同提交。

2、关于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应为申报者在当时完成专业技术项目之后,对完成或解决某项具体技术工作问题的报告,申报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证明。

六、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全过程须统一使用《国网人才评价中心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管理软件》。“电力人才”网站将为申报者提供录有本人“网上报名”相应信息的《评定表》录入和打印系统免费下载软件;各电力人才评价中心及其报名点应给予指导或尽可能创造服务条件。申报者在录入《评定表》时,必须录入本人近期免冠证件标准照片,照片规格:441像素(高)×358像素(宽),分辨率350dpi,24位真彩色。申报者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需按数量要求提交《评定表》、《一览表》的打印件,以及与打印部分完全一致的软盘。申报者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其中,应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评定表》请尽量进行双面打印。

七、申报者选择申报评定的专业或行业一般应以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为准,并对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划分自主确定。对于一些不好归属的专业或行业,可按如下规定掌握:

省(市)公司中试所,特别是以调试为主和地区局(公司)设计所(室)的工程技术人员,可按所从事专业申报“电力工程”生产运行的相应专业;“工业工程”规划类专业一般适用于从事综合性、系统性总体方案的规划、设计及实施等工作的人员,省(市)公司及以上级别的设计院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仍按所从事专业申报“电力工程”规划设计的相应专业;工民建等专业可暂时申报“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的热能动力工程专业或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专门从事计算机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可根据所服务的对象(专业)进行划分。

八、根据卫生部、人事部文件“卫人发[2001]164号”的规定,自2001年起,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技术、护理专业初、中级资格已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故上述六个专业卫生技术初中级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九、根据人事部、新闻出版署文件《人事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的规定,出版专业初中级资格自2003年起不再进行评审,一律参加各地方政府组织的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

十、根据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人事部已于2003年度统一安排、并由省(市、区)政府组织进行了高级审计师评价(考、评结合)的考试和评审工作。故自2004年起,本人才评价中心已不再组织高级审计师资格的评定工作,请申报者注意各地方政府人事考试中心所发布的高级审计师考、评结合取得相应资格的有关通知。

同时,明确:今后对于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正在或将要试点通过考试或考、评结合评定资格的系列,一旦人事部等部门发出统一评定的通知,本人才评价中心将从统一评定开始年度之第二年度停止资格评审工作。

十一、“不受是否在职的限制”是实行评、聘分开的职称管理新办法后,准许流动人员及退休人员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即自1999年起,流动人员及退休人员经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其在评定该专业技术资格时的专业技术水平,是其在取得该专业技术资格后求职、受聘新岗位工作的条件之一。有关这部分人员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由受聘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和各电力人才评价中心分工负责。其中,申报的前提条件为:

1、流动人员。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受聘并有明确工作岗位,且人事档案关系已正式委托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或托管的人员。

2、退休人员。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在企、事业单位受聘且取得新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并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评审标准”。

十二、关于“本专业”、“相近专业”、“相关专业”及“各专业系列准入的专业技术资格及所学专业”的规定如下:

“本专业”:一般是指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相一致,即“学用一致”为本专业。如:学热动专业的从事热动专业、学财会专业的从事会计工作等等。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完全学用对口的岗位是有限的,许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上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相近、相关,还有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根本不对口”。因此,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中,对申报和评审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总体上应要求对口,但有的只要求基本对口,即相近或相关;在《评审条件》中详列的专业理论知识的主要科目,就是作为对那些“根本不对口”的人员进行考核的依据。

根据各专业、系列的实际情况,从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角度出发,参照国家《人事信息代码汇编》有关学科分类的规定,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要求的“本专业”应包括相近专业和多年从事所申报专业系列工作的相关专业,即本专业系列对哪些专业技术资格或所学专业是准入的。

相近专业:各专业系列内的各专业一般应视为相近专业。一类是与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相同的,如学的是电力工程的热动专业,可以申报工业工程等工程系列各专业。另一类是与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不相同的,如具有会计师资格申报高级审计师,或具有审计师资格申报高级会计师等。相近专业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专业:某些专业系列不一定要求严格对口,也不一定要求十分相近,允许一部分相关专业“互通”;一部分相关专业“顺通”。即允许一部分专业“同级转评”或“跨系列高报”。

对于“同级转评”者,要求专业对口(准入除外)且取得现资格后从事的(或者说准入的)专业系列连续工作满2年,其中拟转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中级及以下资格者,只能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取得(下同);拟转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专业高级资格者,其中级资格必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取得。

对于“跨系列高报”者,除一般应满足专业对口(准入除外)和资格年限要求外,同时还应满足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取得现资格后专业连续年限3年及以上的要求。

工程系列:一般应具备理工科相应学历和工程技术工作经历以及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对于一些专业跨度较大的,应经过必要的专业培训和后续教育;部分专业已开展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的,应参加考试并取证,以证明其已达到本专业水平要求,否则应适当增加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具备非理工科学历者一般不得申报“工业工程”各专业,但对于那些原从事教育、研究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后已长期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并为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编制、组织结构设计、工作职能分析和岗位职务的设计及评价、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设计及评价、工作激励与劳酬制度及标准的制定及实施、人员培养计划和人员选拔计划的编制及实施、职工教育及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计划编制的主要贡献者,只要符合晋升高一级资格年限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可申报相应工程技术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对于那些属于“工业工程”范围内的原并非具备理工科学历者,一般不得申报电力工程各专业的技术资格。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考什么注册工程师

热工专业对应的是考试只有注册动力工程师考试,暖通工程师只针对热工专业的制冷一块。

注册动力工程师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又分为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及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铁道部、水利部主管勘察设计和人事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和总政干部部,将审核和复核合格人员材料报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

(二)通过特许或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其他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

(三)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和复核工作。凡不认真把关或弄虚作假的,停止该地区或部门的申报权和个人的申报资格。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审核、复核时,应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向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册动力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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