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一、招生对象。
1.招收专升本生;1.招收专升本生;。
2.招收符合本校“二段制”培养方案要求的应届高三(含)或者转入高三的考生;2.招收符合本校“二段制”培养方案要求的应届高三(含)或者转入高三的考生;。
3.符合国家规定,并通过高考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3.符合国家规定,并通过高考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
二、招生方式二、招生方式。
1.高考招生;1.高考招生;。
2.统招生(专升本);2.统招生(专升本);。
3.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3.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
三、招生科目三、招生科目。
高考招生: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艺术(语文、外语)。高考招生: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艺术(语文、外语)。
统招生(专升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艺术(语文、外语)。统招生(专升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艺术(语文、外语)。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
四、招生计划四、招生计划。
1.高考招生: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确定招生计划为1万人。1.高考招生: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确定招生计划为1万人。
2.统招生计划(专升本):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确定招生计划为1万人。2.统招生计划(专升本):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确定招生计划为1万人。
3.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3.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
五、录取方式五、录取方式。
高考招生、统招生(专升本):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综合考虑考试成绩、体育成绩、艺术成绩(语文、外语)等因素,确定录取线,录取工作由海口经济学院实施。高考招生、统招生(专升本):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综合考虑考试成绩、体育成绩、艺术成绩(语文、外语)等因素,确定录取线,录取工作由海口经济学院实施。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经本校考试合格,方可入学。
六、本章解释权六、本章解释权。
本章解释权归海口经济学院所有。本章解释权归海口经济学院所有。